各有关部门:
为全力推进学校诊改试点工作,确保年底实现通过省级试点复核工作目标,经领导研究决定实施诊改工作集中办公机制,具体安排如下:
1.请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组织人事处(教师发展中心)、学工处、团委、图信中心、质控办各层面诊改牵头部门,分别派出1名代表本部门具体负责诊改工作的中层干部及至少1名具体经办人员参与集中办公。
2.集中办公地点安排在图信中心8楼西首南侧的职工活动室,有空调、桌椅、插座,需自带电脑。
3.集中办公原则上采取会商制,重要问题由职能部门、质控办、图信中心共同商定,以职能部门意见为主,经葛竹兴主任审定后实施。
4.集中办公期间,每周一召开一次集中例会,部门负责人代表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及一周工作计划。
5.集中办公时间自6月8日上午开始,结束时间原则上至通过试点复核止。集中期间,不影响各自正常课务、会议、出差等活动,其它工作时间应到集中办公点办公。
6.集中办公期间,质控办将全程做好协调、引导与服务工作。
特此通知
质量控制办公室
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